邓州门户网,邓州在线 邓州门户网手手机app
  邓州吧   茶馆杂谈   一夜之间树木全被砍倒!邓州某楼盘与村民发生冲突!公安已到现场处置!
返回列表
查看: 6735|回复: 0
收起左侧

[邓州事儿] 一夜之间树木全被砍倒!邓州某楼盘与村民发生冲突!公安已到现场处置!

[复制链接]
     
发表于 2021-3-15 11:15:3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网友爆料:今天上午九点半前后(3月15日),在邓州市明珠湖东侧一个新楼盘的施工工地现场,十几名村民正在维护自己的权益,属地公安也已到现场处置。

据村民介绍:昨晚半夜,该楼盘组织施工人员将土地上的树木全部推倒了,没有经过村民的允许。而这些土地虽然在围挡内,但是并没有补偿,原来卖的土地是在树木的北边,树木占的土地还没有卖!开发商不经过允许和补偿,就强制把树木推倒了!
公安到现场实拍▼

0289ed6b9d5069174224f191ca597808.jpg

1a30b006a4e5cf0075cbc218da4cfa7d.jpg

连夜推倒的树木▼

af837d160eb849169d1f44607552caeb.jpg

4130ee04fb4feca1eed093c4b85a826b.jpg

公安和维护权益的村民▼

24bfce9089826d63aed2ec2ca21c82ff.jpg

以上村民诉说的只是村民的立场,具体情况不明,本号不过多评论。只是,开发商拿地是正规手续,围挡施工也是顺理成章的事,只是为何会发生纠纷和冲突?还需要开发商和村民以及监管部门多多沟通,积极解决问题。

从实拍图上,我们可以看到,推倒树木的部分属于道路旁的绿地范围,也是开发商拿地后红线和道路之间的部分,相关权益归属确实也不好界定。一般都是开发商涉及小区的时候,顺带就把这部分也给绿化了,有些是直接铺砖了。

不过,如果是村民说的,这部分土地还没有征收补偿,也没有告知,就把人家树木推倒了,只能说,该赔偿人家多少就赔偿人际多少吧!
被推到的树木原来的样子

aa506e9d3e6868aad7a7c0845e78b2e0.jpg

网络搜素:私自砍伐别人树木如何处罚?
根据《森林法》第三十二条:私自砍伐树木违法,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。

根据《森林法》第三十九条处罚措施为: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,依法赔偿损失;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,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,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。

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,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,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,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,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。

私自砍伐树木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有可能涉嫌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。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,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;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。

根据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一)》第72条的规定,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追诉:(一)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;(二)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。

根据《国家林业局、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》的规定,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,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。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门户网就是您的家!欢迎您常回家看看!如果您喜欢邓州门户网,请介绍给您身边的朋友!有了您的支持,门户网才能走得更远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通行证

收藏:19 | 帖子:1万

广播台

精彩推荐

邓州市,邓州网,邓州吧,邓州论坛,邓州门户网
手机客户端
邓州门户网公众微信
侵权举报: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,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;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;如存在侵权问题,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!举报电话:0377-622657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