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-邓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〔2021〕第4号 市政府办公室 2021-06-11 为保障邓州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经市政府研究决定,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:
一、拟征收土地的范围、权属 拟征收土地部分位于邓州市城镇规划圈内、部分位于城镇规划区外,涉及都司镇都司社区、林扒镇林扒社区、十林镇十西社区、汲滩镇汲滩社区、穰东镇穰西社区、杏山旅游管理区张岗村、腰店镇黑龙村、张村镇张北社区、高集镇高集村、白牛镇邵营村、张楼乡小丁村、裴营乡大丁村、湍河街道办事处槐树社区、丁屯社区、许庄社区、老李庄社区集体土地。
二、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政府收购储备的商服、工业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项目,符合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第(三)、(六)项规定,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。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,拟征收土地由我市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,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、地类、面积进行全面调查。
四、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,违反规定实施的,不予补偿
2-邓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〔2021〕第5号 市政府办公室 2021-06-11 为保障邓州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经市政府研究决定,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:
一、拟征收土地的范围、权属 拟征收土地部分位于邓州市城镇规划圈外,涉及张楼乡寺后村、夏集镇陈营村集体土地。
二、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镇平—邓州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(邓州段)项目,符合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五条第(二)项规定,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。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,拟征收土地由我市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,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、地类、面积进行全面调查。
四、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,违反规定实施的,不予补偿。 特此公告 2021年6月10日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