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《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办法(修订)》《南阳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(试行)》《南阳市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》《南阳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》有关要求,现将2021年6月环境质量排名及生态补偿情况通报如下:
环境质量排
环境空气质量
1.中心城区四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
由好到差依次为:宛城区、卧龙区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高新区。 2.其他县(市、区)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由好到差依次为:鸭河工区、淅川县、南召县、西峡县、镇平县、新野县、邓州市、桐柏县、内乡县、唐河县、方城县、官庄工区、社旗县。 3.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前20名乡镇由好到差依次为:内乡县马山口镇、内乡县七里坪乡、内乡县大桥乡、内乡县夏馆镇、内乡县余关镇、西峡县寨根乡、内乡县岞岖镇、桐柏县程湾镇、桐柏县埠江镇、内乡县师岗镇、邓州市杏山旅游管理区、内乡县板场乡、卧龙区潦河坡镇、唐河县毕店镇、邓州市张村镇、桐柏县淮源镇、内乡县灌涨镇、邓州市小杨营镇、内乡县瓦亭镇、新野县城郊乡。 后20名乡镇由好到差依次为:南召县石门乡、卧龙区蒲山镇、社旗县大冯营镇、方城县独树镇、南召县云阳镇、社旗县兴隆镇、方城县广阳镇、淅川县金河镇、镇平县老庄镇、西峡县阳城镇、方城县古庄店乡、社旗县晋庄镇、宛城区溧河乡、南召县南河店镇、方城县清河镇、西峡县丹水镇、社旗县桥头镇、淅川县九重镇、内乡县湍东镇、桐柏县黄岗镇。
水环境质量
地表水水质由好到差依次为:淅川县、方城县、西峡县、内乡县、鸭河工区、南召县、卧龙区、新野县、社旗县、邓州市、镇平县、宛城区、官庄工区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桐柏县、唐河县。
生态补偿情况
环境空气质量
1.中心城区四区生态补偿情况
高新区支偿金额146万元,卧龙区支偿金额32万元,宛城区支偿金额31万元,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得补金额2万元。2.其他县(市、区)生态补偿情况
支偿金额从高到低依次为:社旗县269万元、内乡县162万元、桐柏县57万元、官庄工区46万元、镇平县42万元、唐河县6万元。得补金额从高到低依次为:鸭河工区138万元、邓州市132万元、西峡县127万元、淅川县75万元、新野县53万元、南召县43万元、方城县8万元。
水环境质量
1.支偿情况。根据河流断面水质超标情况,5个县市区需支偿水生态补偿金,由高到低依次是唐河县700万元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600万元、邓州市300万元、桐柏县300万元、镇平县100万元。(根据《唐河流域联防联控考核工作方案》要求,江河江河桥断面水生态支偿金由桐柏县、唐河县共同承担)。2.得补情况。根据河流断面水质改善情况,12个县市区可得补水生态补偿金,由高到低依次是西峡县210万元、淅川县180万元、内乡县100万元、方城县60万元、鸭河工区60万元、南召县60万元、宛城区60万元、新野县50万元、唐河县30万元、邓州市30万元、桐柏县30万元、卧龙区3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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